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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居民新生婴儿入户

来源:互联网 2023-01-17 18:33:01

办理对象及范围 居民

办理条件

1998年7月22日(含当天)后出生的婴儿,可随父或母入户。1998年7月21日(含当天)以前出生的小孩必须随母落户。

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

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对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户口簿10元/本(一般地区家庭户)

粤价 [1996]238号

40元/本(一般地区集体户)

办理机构 市局

承办科室 户政科

联系方式

市区东风三路97号

咨询电话 3316200-5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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