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盐城医保费用结报正式启动
盐城转市外就医医保报销:
一、《盐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约定的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一档缴费的补偿55%,按二档缴费的补偿40%;未办理转诊手续或未到约定的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一档缴费的补偿40%,按二档缴费的补偿35%”调整为“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一档缴费的补偿55%,按二档缴费的补偿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一档缴费的补偿40%,按二档缴费的补偿35%”。
二、《关于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中“参保职工到市外住院治疗的,办理转诊手续且在约定的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手续或未到约定的市外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对应降低15个百分点。”调整为“参保职工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对应降低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对应降低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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