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盐城医保费用结报正式启动
盐城医保新规:
1、代缴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历年余额超过1000元的人员,超出部分可用于为其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或为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增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子女代缴3个年度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年度使用限额3000元。
2、购买商业补充保险。个人账户历年余额超过1000元的人员,超出部分可用于为其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子女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年度使用限额3000元。
该政策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