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盐城医保费用结报正式启动
盐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政策一览:
一、打破户籍限制促进参保
我市率先落实国家、省“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要求,将法定劳动年龄段的自谋(自由)职业者、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也纳入职工医保参保范围。
二、取消与职工养老保险捆绑参保
打破了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前置条件,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单独参加职工医保,不再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捆绑,这将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三、降低缴费负担吸引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比例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8%)和个人缴费率(2%)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并按原规定划拨个人医疗账户。
四、顺畅转换渠道鼓励居民转保
明确转保主体为劳动年龄段已参加我市居民医保,且首次参保职工医保的人员。居民医保转保采取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居民医保参保年限从2018年我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起算,每参加1年居民医保可折抵3个月职工医保参保年限,其中不包含学生儿童和大学生身份参保居民医保的人员。
五、调整待遇享受等待期无缝衔接
参保中断缴费或关系转移未超过3个月,按规定补足期间费用并续保的,视作连续参保,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