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盐城医保费用结报正式启动
盐城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
1、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2、联系电话:88312032、88395191。
3、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城投商务楼8441室。
2022年盐城市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公示名单(第三批).xlsx
【拓展】盐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一、办理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名单;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 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企业裁员率=(2020年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自然减员人数)/2020年度月均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人数。】
二、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稳岗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