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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2023-04-21 06:02:02

盐城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一览:

1、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补偿范围】

1、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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