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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如何就医结算?

来源:互联网 2022-12-11 03:44:03

盐城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刷卡结算(其中门诊特殊病、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须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刷卡结算),使用现金结算的不予报销(急救抢救、意外伤害、医保信息系统未实时联网或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形除外)。

1、参保人员在本地或市内其他县(市、区)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2、县(市、区)参保居民到市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就医的,需经市内定点医院首诊后办理转诊手续,医疗费用报销按规定执行;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3、参保人员需要到市外就医,应办理转诊手续。参保人员由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及具有省级重点专科(学科)的医疗机构(仅限省重点专科)办理市外就医转诊手续的,市外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比市内相应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由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办理市外就医转诊手续的,降低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但办理异地就医网上自主备案手续的,降低15个百分点;未办理任何手续的,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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