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
盐城热门资讯 > 盐城疫情资讯 > 盐城新冠政策 > 正文

射阳县疫情防控2022年第10号通告

来源:互联网 2023-03-17 01:31:02

射阳县疫情防控2022年第10号通告: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仍按照《射阳县疫情防控2022年第5号通告》执行。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的管理措施;管控区实行“人不出村(小区)、严禁聚集”的管理措施;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

二、4月22日-4月24日,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三轮全员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采样对象、采样时间和注意事项继续按照《射阳县疫情防控2022年第7号通告》执行。

三、防范区内工业企业、建筑工地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属地镇区审核后复工复产。

四、防范区1在4月22日5时-4月24日24时,执行以下措施:

(1)原则上以村居(小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管控,实行“一门一岗”,严格查验所有出入小区人员,进出需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当天核酸采样记录。

(2)除县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菜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企业(禁止任何形式堂食)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所有出入超市、菜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企业人员,严格执行扫“双码”措施、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当天核酸采样记录。全县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暂停运营。

(3)县相关单位要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物业、粮油肉菜供应、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类企业正常运行。

五、在4月22日-4月24日全县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防范区内学校恢复常态化线下教学。

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通告事项自4月22日5时起实行。

射阳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1日

关键词:射阳县疫情防控通告射阳县封控区射阳县疫情防控2022年第10号通告
上一条:疫情期间盐城人如何保障劳动权益? 下一条:2022盐城新河街道中秋节外出返乡人员报备电话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