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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高血压糖尿病医保年度限额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2023-01-03 06:55:02

盐城“高血压、糖尿病”医保年度限额:

1、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城乡居民,在实行基药管理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买的,基金不设起付标准;

2、在其他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买的,基金起付标准为100元/年。

3、一级或镇(街道)医疗机构报销60%,在二级(参保地三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50%。

4、患有“两病”之一的,自然年度内纳入支付的药品费用限额为1600元;

5、同时患有“两病”的,自然年度内纳入支付的药品费用限额为2000元。


【拓展】已纳入“两病”管理范围的患者不需要再次认定

1、未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员,可就近在我区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认定备案,备案完成后,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2、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实行规范化管理的“两病”人员,直接成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不需要患者自己再进行身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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