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
盐城热门资讯 > 盐城疫情资讯 > 盐城新冠政策 > 正文

盐城阜宁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来源:互联网 2023-04-02 03:44:03

阜宁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政策提醒: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理确定疫情防控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价格

经营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商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商品的显著位置,标明品名、产地、 计价单位和销售价格等主要内容。明码标价应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杜绝虚高定价。

四、价格违法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利用标价行为或价格手段搞价格欺诈的,可以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提醒,有关单位和经营者一旦被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必将依法从重从严惩处,真诚希望各有关单位和经营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共同维护我县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者12345

关键词:阜宁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盐城阜宁疫情防控价格政策提醒盐城阜宁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上一条:高风险地区回盐城需要隔离吗? 下一条:盐城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6号通告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