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2023-03-12 11:35:05
灭火器检查维护
检查维护是指用户的管理人员用目视方法直接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置。其目的是对灭火器是否能有效使用所做的基本的检查和处置。检查包括:设置位置、摆放、种类、数量情况和灭火器外部结构、配件质量、外部腐蚀程度、产品标志、压力等情况的检查。
检查维护至少每周应进行一次,具体检查维打内容有以下九项:
(1)检查灭火器的类型、规格、数量和设置地点是否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 90要求;
( 2)检查灭火器是否有防雨、防晒、防潮、防腐蚀等保护措施;
(3)检查灭火器周围是否有障碍物或遮挡、拴系、上锁等影响取用的现象;
( 4)检查灭火器喷射系统是否畅通;
(5)检查灭火器外观是否有严重锈蚀(特别是筒底和焊缝),筒体是否有磕伤、划伤,零部件是否松动、脱落或损伤、毁坏,橡胶件是否老化等现象;
(6)检查灭火器的驱动气体压力是否在工作压力范围内(贮压式灭火器查看压力指示器是否在绿问内,一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式灭火器可用称重法检查);
(7)检查灭火器是否己被开启喷射过;
(8)检查灭火器是否达到水压试验检查年限: 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一氧化碳灭火器距出厂年月己达到Sa,以后每隔2a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出厂年月己达到3a,以后每隔2a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9)检查灭火器是否达到报废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装。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再充装应由已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专业单位承担。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手提式、推车式水基型期限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1年维修一次,满6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满10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满10年报废。
手提式、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在出厂期满2年,首次维修以后每2年维修一次,慢10年报废。
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清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