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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联保贷款

来源:互联网 2023-07-03 14:57:03

住房公积金联保贷款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联保贷款

受理机构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办公地址

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联系方式

电话:8880555

服务内容描述

政策法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延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延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操作规程》

事项申办条件

申请人应当是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银行征信记录良好,且夫妇双方没有公积金贷款,所在单位愿意提供承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户口证明、结婚证明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工资条加盖单位公章);

3、购房合同、首付款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申请人银行调取);

5、借款人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手册;

6、担保人住房公积金手册(具体要求由各县管理部说明);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事处理流程

各县管理部受理、调查、审批→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签发回单→各县管理部确认划款。

办理时限

在符合贷款条件且申请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审批(不包含银行、房产部门办理手续所用时限)。

收费标准

服务对象

正常缴存公积金职工

备注

需要填写的审批样表

填报联系人: 信贷科 电话:0911-8880551 888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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