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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公开招聘森林防火专业队员
招聘计划
森林防火专业队员16名,从事森林防灭火工作。
招聘程序等信息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体能测评、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后,开展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志愿加入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身体条件: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0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六)睢宁县户籍适龄人员或在睢宁本地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暂住证(含乡镇)。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现役;
2、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已评定残疾等级、有严重伤病治疗史;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流程
(一)报名:应聘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填写《森林防火专业队员报名表》(附件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红底1寸彩照6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退伍证及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名费用每人100元。
(二)政治审查:核实报名人员的姓名、年龄、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等基本情况。有前科劣迹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轮。
(三)报名地点: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地址:睢宁县东升街3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西侧)。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四)请考生于11月27日上午9:00至11:30到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体能测试与考核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二),实行量化评分,成绩最高4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不得进行面试。
(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和标准》(附件三),实行量化评分,成绩最高3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考核。
(三)面试:
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30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成绩+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开展,相关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三)因体检、考察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睢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睢宁县劳动保障代理中心进行公示。
聘用与相关待遇
森林防火专业队员转正前,进行统一封闭式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2个月,在培训中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予以淘汰,培训合格且工作表现良好,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体能测试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待遇标准:
(一)试用期3个月(参加入职集中培训2个月、岗前培训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2200元/月;集中培训结束并通过结业考核上岗后,待遇不低于3900元/月,由县政府财政统一保障;
(二)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由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分配。在消防站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和执勤训练,工作期间实行驻勤(住宿)制度,实行轮休制,入职集中培训期间不安排轮休。
(四)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考察、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16-69790891
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0516-67551216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第一、第二派驻组):
0516-67031961、0516-67031962
附件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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