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5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4号)
2022年3月2日晚,我市睢宁县对外市返睢人员筛查,发现一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涉疫地区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3月3日凌晨,经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接报后,市、县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各项防控措施迅速展开,对相关人员的流调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3月3日9时,已排查密接人员87人,其中本市23人;次密接204人,其中本市202人,本市密接、次密接均已集中隔离管控;排查一般风险人群3575人,所有风险人员均已核酸检测,已出结果的均为阴性。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所有涉疫地区来徐返徐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的,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配合做好流调工作。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要求主动并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接触史,包括到过的地方、接触过的人员等信息,切实做到不隐瞒、不谎报。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街道(镇)、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两站一场”、酒店宾馆等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外地来徐人员的排查力度,按要求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形成底数清、人员准、数据实的信息闭环。
四、发挥“哨点”作用。药店和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主动询问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对前来购买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人员,严格做好实名登记,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立即报告。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增强防护意识,不聚集不聚会,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一米线”等日常防护,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徐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