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校毕业生青年人才生活补贴领取须知(对象+标准+材料)
江苏师范大学招聘科研助理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良好的团队意识、沟通协作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验动手能力和文献阅读能力。
(五)自愿应聘科研助理岗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岗位相关规定。(六)符合岗位招聘公告中其他要求。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考核、体检、公示、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至9月13日,未招满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请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至相应科研助理岗位指定的招聘联系人邮箱。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应详细了解资格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2)应聘者须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江苏师范大学2020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位证)的扫描件,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考核各用人单位或科研团队负责人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审核结果组织考核、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对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三) 体检体检由学校组织实施。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的空缺名额按面试结果依次递补。
(四) 公示经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学校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
(五)聘用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劳动关系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超过科研项目的执行期。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或科研团队负责人负责聘用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三、薪酬待遇薪酬标准不低于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确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中招聘计划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可打通使用。
(二)应聘人员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
(三)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或科研团队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对招聘结果负责。
(四)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纪委监督电话:0516-83403396;联系人:费老师。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500232、0516-83500520;联系人:卜老师、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