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54号)
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进一步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加强对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区来徐返徐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对3月16日以来有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14天(自离开疫情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有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员,体温测量正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根据《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健康管理等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解除集中隔离后,在社区指导下实施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居家监测期间,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密闭公共场所,避免参加教学活动。如有异常,主动向社区报告。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