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妇幼院出生证明办理指南
答:居住证由县级政府部门签发,登载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一)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三)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四)持证人已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的;
(五)持证人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使用功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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