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材料
1、身份证件;
2、经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加装电梯协议;
3、所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出具的联合审查意见;
4、本人银行卡。
注: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须在许昌市行政区域内。
房屋所有权人在加装电梯协议签订后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按照配偶、子女的顺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或子女提取时另需提供结婚证或亲属关系相关证照材料。
二、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四、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网址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南海街交汇处向南100米创业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大厦7层
电话:0374-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茂源金色家园小区南门西50米)
电话:0374-2667558
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许由西路780号(瑞东花园南门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4窗口
电话:0374-2079755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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