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许昌市建造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是不收取费用的。
办理时限:
1、证明材料齐全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受理;
2、证明材料需核实的,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
3、受理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贷或不贷的决定。
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2、借款人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4、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配偶为异地缴存职工的也须出具);
5、借款人I类银行卡;
6、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建房合同及工程预决算书、自筹资金支付凭证;
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