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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工购买新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03-02 20:11:02

许昌市职工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材料及办理流程一览

一、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自主缴存者及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信用良好;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三个月;

我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财政供给单位新招录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的军转干部,不受缴存期限限制,只要登记开户缴存即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4、申请异地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住房公积金已缴至贷款申请日前两个月;

5、所在楼盘项目已在公积金管理部登记备案;

6、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2、借款人家庭《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4、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配偶为异地缴存职工的也须出具);

5、借款人I类银行卡;

6、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凭证;

7、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方式

临柜办理:缴存职工及配偶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管理部提出贷款申请。

四、办理流程

临柜办理:贷款申请→贷款受理→贷款复核→贷款审批→抵押担保落实→贷款发放。

五、办理时限

1、证明材料齐全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受理;

2、证明材料需核实的,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毕;

3、受理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贷或不贷的决定。

六、办理机构

1.市直管理部

地址:竹林路与南海街交汇处向南100米创业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大厦7层

电话:0374-2676161

2.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3窗口

电话:0374-2079755

3.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4.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5.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

网址: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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