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
许昌热门资讯 > 许昌户籍资讯 > 许昌入户办事指南 > 正文

许昌市居住证不能使用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2023-05-19 08:27: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一)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三)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四)持证人已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的;

(五)持证人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使用功能的情形。

扩展内容: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许昌市居住证不能使用的情形许昌居住证功能中止许昌市居住证不能使用的情形
上一条:许昌身份证异地办理对象+材料 下一条:禹州市居住证在哪办理?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