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一、领取条件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可直接按月领取养老金;当时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向前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当时未满45周岁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中断年限可以补缴。
二、领取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复印件、《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三、申领地点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四、养老金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第二步:填写《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
第三步: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在《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上加盖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第四步: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一并上报街道(乡镇)服务所。
第五步:街道(乡镇)服务所初审、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复核;
第六步: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到达领取年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