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医保重症慢性病申报
为了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许昌市出台新的重症(门诊)慢性病申报鉴定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20年4月1日。符合办理条件的可到社保部门指定的受理医疗机构办理申请。
(一)申报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经确诊所患疾病为相应重症(门诊)慢性病(以下简称重症慢性病)病种,且符合病种基本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重症慢性病,每人限申报1-2个病种。
(二)申报时间:随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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