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翻建自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
依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许昌整理了大修自住房提取的申请指南,具体如下:
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大修自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件;
2、2年内的危房鉴定报告;
3、不动产权证;
4、支付费用凭证;
5、本人银行卡。
注: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按照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配偶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另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
大修自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非我市缴存职工大修自住房的,不得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自主缴存者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30日内可提取一次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危房鉴定报告由具有资质的住房安全鉴定机构出具,危房鉴定等级须达到C级或D级。
三、办理方式
向公积金管理部提交办理材料。
四、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管理部受理→管理部复核→提取支付。
五、办理时限
1、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即时办理。
2、对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核实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办理机构
市直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南海街交汇处向南100米创业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大厦7层
电话:0374-2676161
魏都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八一西路188号(茂源金色家园小区南门西50米)
电话:0374-2667558
建安区管理部
地址:许昌市许由西路780号(瑞东花园南门西邻)
电话:0374-5161359
禹州市管理部
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东120-124窗口
电话:0374-2079755/2079855
长葛市管理部
地址:长葛市钟繇大道中段(东转盘北300米路东)
电话:0374-6189733
鄢陵县管理部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2079号(花样年华)
电话:0374-7185998
襄城县管理部
地址:襄城县烟城东路文博中心市民之家1层
电话:0374-3585571
服务热线:0374—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