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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3日)

来源:互联网 2023-04-29 11:44:03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5号)

为应对禹州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严防疫情扩散蔓延,现将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全市所有居民居家隔离、足不出户,单位工作人员凭单位证明出入,由村(社区)负责组织志愿者为本村(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物资保障服务。

2、全市所有机动车辆不得上路行驶(持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3、全市所有商超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之外,暂停其他经营活动;所有门店及外卖经营单位一律暂停营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1月3日

关键词:禹州疫情防控措施禹州居民居家隔离禹州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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