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许昌市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是否到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直接关系到后期医疗费用报销问题。为方便职工就医,使职工和用人单位充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现将许昌市直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公布如下:
许昌市直职工和用人单位,可联系许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中心,进行实时查询。
联系方式:0374-2620596
各县(市、区)请联系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实时查询,咨询电话如下:
魏都区:0374-2665990
建安区:0374-5115809
长葛市:0374-6236958
禹州市:0374-2076109
鄢陵县:0374-7161136
襄城县:0374-8390939
扩展内容: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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