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许昌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后个人帐户领取的具体手续
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一次性领取。
办理手续:养老待遇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30日内,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乡镇)服务所填写《终止登记表》,通过协办员和街道(乡镇)服务所向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登记手续。
扩展内容
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否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银行利息,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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