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
申报条件
参加人员经确诊所患疾病为相应重症(门诊)慢性病病种,且病情符合《许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重症(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所列病种条件和标准的,可按规定申报门诊慢性病,每人限申报1—2个病种。
申报时间
参保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2021年第一季度鉴定时间为3月22日、23日。
申报鉴定地点
禹州市东区中心医院医保办(精神病在禹州市中医院鉴定)
禹州市东区中心医院医保办电话:0374-8226019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咨询电话:0374-207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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