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港澳通行证有效期
即将到期的西双版纳市居住证需要办理签注,在居住地的派出所即可申请办理,下面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下详细的办理流程。
1.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注:
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2.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1) 租房合同∕协议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2) 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1份 ]
(3) 本人二代身份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4)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至49周岁) [ 原件(验) 复印件1份 ]
(5) 小一寸,白底板彩色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标准照) [ 原件(收) ]
(6) 居住证。
网上申请流程:
1、网点查询:点击进入“云南省厅-户政E网办证厅”http://www.ga.yn.gov.cn/;选择相对应的居住证城市;
2、选择“居住证办理”项;阅读详细的办理情况;“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下各项”打勾,点击“开始业务预约”;
3、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后办事会以手机信息方式通去办理窗口办理;
网点办理流程:
居住证申领者携上述办理材料到居住所属地的户籍派出所以及委托机构进行申请;材料审核通过者7个工作日发放证件。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