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
信阳热门资讯 > 信阳社保资讯 > 信阳社保政策 > 正文

信阳关于提前受理企业参保职工退休(职)业务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2023-06-04 03:55:02

一、职工申请时间

自9月1日起,我市企业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凡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职)年龄的职工,应当距退休日期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提出退休申请,由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对参保职工退休(职)条件进行初审。

二、审核时间

所在单位和代理机构应当提前两个月将通过初审的职工档案和退休(退职)表报送同级人社部门窗口,人社部门至少提前一个月完成审核。

三、缴费和领取养老金时间

退休(职)条件审核通过的职工,其各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发放养老保险金。

四、印章提醒

人社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应在《信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退职)表》上加盖提醒印章“退休时间为 年 月,社保费请缴纳至 年 月,养老金自 年月开始领取”。

五、适用对象

企业参保职工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退休(职)。

六、举例说明

王某,于12月到龄,应在9月底前提出退休申请,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在10月底前将档案和退休(退职)表报送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最晚于11月底前完成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王某的社会保险费应当缴纳至12月,2022年1月开始享受退休待遇领取养老金。提醒印章“退休时间为12月,社保费请缴纳至12月,养老金自2022年1月开始领取”。

职工退休申请提前受理是“放管服”持续优化服务方式,推广“职工退休打包一件事”的重要举措,请各县(区)人社局、各参保单位和人事代理机构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迅速启动该项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企业参保职工退休手续,12月底前市本级和各县区要全部落实到位。

各县(区)人社局需于12月31日前将提前受理企业参保职工退休(职)业务落实情况报告报送至市人社局城镇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科邮箱:xy7686660@163.com。

关键词:信阳企业参保职工退休信阳提前受理企业参保人员退休信阳关于提前受理企业参保职工退休(职)业务的通知
上一条:信阳社保转移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操作指南 下一条:信阳社保卡手机自助办理指南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