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新县人民医院全面恢复日常医疗服务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选定的缴费基数的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拓展信息:
我是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因疫情影响,收入减少,缴费有困难,2022年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会不会中断计算?
答: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当期缴费压力,按照缓缴政策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因此,只要在2023年年底前补缴了2022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就可以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