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信阳浉河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附轨迹
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考生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信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自觉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根据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具体防疫要求参照相关文件执行,报名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点击下载),疫情防控须知(点击下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暂缓招聘工作的,另行发布公告。
(四)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需要咨询报考招聘相关政策及问题的,可拨打电话0376-6616106(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0376-6668599(技术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