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2-04-09 00:06:12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招标代理)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宣布本项目流标。再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决定是否重新进行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拒收。
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
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招标代理)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投标项目可能带来的出口机会。扩大国际市场,争取在国际投标中有位置是投标单位追求的重要目标,对能够给国际投标取胜带来较大机会的投标项目,无疑是投标单位应首先考虑的问题。它决定着对这一投标项目现实效益的低水平选择。
决定投标目标的因素一般不是孤立发生作用的,对不同投标单位来说,各个不同投标项目的决定因素影响程度和作用方向也是不同的。必须加以全面平衡,综合考虑。在这里,一个很重要的技术问题是把不可比较的诸现象因素,经过分析转化为可以比较的量化因素,用计算投标机会总分值的方法,具体确定投标目标的选择。其程序是:
(一)根据投标单位情况,具体确定参与量化分析的基本因素。量化分析因素的选择,要根据投标项目的不同情况决定,能反映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各个侧面,并抓住主要环节。
(二)对选定的量化分析因素,衡量它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相对重要程度,分别确定加权数,权数累计为100。
(三)将该工程设备项目投标机会总分值825分同投标单位事先确定的可接受最低报价分值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参与投标报价和怎样报价(即依据什么样的目标报价)。一般来说:
1、开标机会总分值低于预定最低报价分值时,可以选择放弃投标报价机会;投标机会总分高于预定最低报价分数时,可以决定参与投标报价。
2、在投标机会总分高出预定最低报价分数的区间里,是选择投标报价的理想目标。通常区间愈大,选择的机会愈多,范围愈大;区间愈小,选择的机会愈少,范围愈小。
总包合同即对工程设备项目进行全部一揽子承包。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招标单位只要提出技术要求和交货时间,投标单位中标后,即可按照有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生产施工,总包价格按中标后的合同价格执行。对于大型成套工程设备,招标单位一般都提供设计图纸,如招标单位委托承包单位代设计,在总包价格中还应增加设计软件价格部分。
联合承包又叫分项承包,它是招标单位把一些大型成套工程设备分项承包给若干个承包人,由各个承包人联合起来完成全部工程设备项目的生产施工。它与转包中把部分单项工程设备转包给其他承包人的主客体不同,转包是总承包人与接受转包的承包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而联合承包是招标单位与各承包者的直接经济关系。
对于在单项工程设备制造上技术力量雄厚、技术装备较好的公司(企业),采用联合承包方式比采用总承包方式中标的概率要大得多。同时可以扬长避短,减少如采用总承包时可能带来的风险。联合承包价格按各承包者中标后的合同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