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邢台热门资讯 > 邢台公积金资讯 > 邢台公积金办事指南 > 正文

邢台住房公积金使用最新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3-08-02 20:27:02

从2022年1月1日起,

1、在城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已有1套住房或有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3、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继续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如有疑问可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致电公积金服务热线0319-12329。

关键词:邢台公积金邢台公积金贷款邢台公积金最新政策邢台住房公积金使用最新政策
上一条:邢台住房公积金支付宝查询指南 下一条:2021年邢台公积金政策最新调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