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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宁晋县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说明

来源:互联网 2023-03-20 23:46:02

宁晋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

1、因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费跨年不能补缴,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24日之前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税务部门自助缴费渠道:“河北税务”

缴费指南:点此查看

2、请自愿缓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于2021年12月24日前到宁晋县人力资源市场窗口尽快办理核定、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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