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邢台生育津贴怎么算的?
答:以参保职工生育时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缴费基数作为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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