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连部分构成。本文为您介绍兴安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信息。
兴安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暂未公布。
单位:16%;
个人:8%;
灵活就业人员:20%。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内蒙古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内蒙古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兴安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是17064元,下限是3154元。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