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韩国签证居住所需的材料
婚生婴儿申报户口
办理条件
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为婚后所生婴儿(含超生子女)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①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②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材料
非婚生婴儿申报户口
办理条件
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公民,为非婚所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婴儿母亲或父亲)的申请书及非婚生育说明、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③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的分娩证明或病历病案档案复印件(加盖医院行政公章或档案查询章)等相关材料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