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
办理赴台原因,大可分为3类:旅游类、因私类、应邀类
详细办理流程可点击进入专题指南:
点击进入旅游签注办理》》》咸宁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旅游)
点击进入因私签注办理》》》咸宁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因私)
点击进入应邀签注办理》》》咸宁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应邀)
办理的区别依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所提供的证明各不相同,详细说明如下:
一、咸宁台湾通行证办理必须材料:
1.电子数字信息照片
2.交验身份证件 (未满16周岁的除外)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5.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6.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贴有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二、咸宁依照申请原因所需提交证明:
1、旅游赴台需要证明:
赴台旅游的,提交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收费票据。赴台旅游团领队申请团旅签注,提交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以及赴台旅游领队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2、因私赴台需要证明:
一、赴台探亲材料: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二、赴台学习材料:全日制大学生提交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台办部门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原件、复印件。
3、应邀赴台需要证明:
一、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或省级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级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二、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