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
湘潭热门资讯 > 湘潭户籍资讯 > 湘潭人才引进 > 正文

就业人员医保办理流程和制度

来源:互联网 2023-11-09 22:25:03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限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应携带《退休审批表》、有工龄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携带《工龄认定表》、《招工表》等相关的档案资料正本及复印件在攻保结算大厅4或5号柜台办理退休后医疗保险一次性参保手续。

三、新参保和断保三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参保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则是缴费之日起经过三个月的等待期之后才能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时:每年3月31日前办理的不设等待期,缴费到帐日起开始享受待遇;每年4月1日后办理的设等待期,缴费到帐日起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待遇。

四、享受社会保险财政协保的“4050”人员,在退休后,个人凭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到医保结算大厅4、5号柜台办理一次性参保手续并凭缴费凭证到华融湘江银行缴费。

五、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时,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六、困难、改制企业中因病和从事特殊工种于12月31日前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办理参保时,按原该困难、改制企业进入医保的方式,与我局签订补充协议,由单位经办人员组织统一办理。12月31日以后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按我市灵活就业政策办理参保。

关键词:就业人员医保办理流程和制度就业人员医保办理流程和制度
上一条: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有奖活动指南 下一条:湘潭新西兰创业移民申请条件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