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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条件及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5-20 15:01:02

职工因无房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材料有哪些?

1、办理条件:职工无房租房自住的。

2、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卡原件;

(3)租赁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和配偶3个月有效期内无房证明原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3、提取金额:因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因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提取额度(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得大于市区18000元/年,各县(市)9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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