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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电动自行车上牌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7-27 13:59:02

电动车登记的对象

1、电动车产品合格证为机动车整车合格证的,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注册。

2、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核发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以下简称“达标”电动自行车)。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不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核发过渡期号牌(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有以下情形之一,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一)车辆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

(二)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三)车辆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

(四)拼装的;

(五)拆除或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的;

(六)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部件的;

(七)加装车篷、车厢、挡风罩、晴雨伞等改变外形结构的;

(八)车辆外观严重破损的;

(九)灯光、制动等关键部件损坏以及其他影响电动车通行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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