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议元2023-04-14 02:31:21
评价工种
1、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模型工、铸造、锻造、汽车维修工、钳工、维修电工、电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石工、装饰装修工、抹灰工、油漆工、管工、打桩工、砌筑工、工程测量员等。
2、商业服务业人员
医商品购销员、中调剂员、中购销员、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烹调师(中式、西式)、面点师(中式、西式)、茶艺师、餐厅服务员、营养配餐员、按摩师(保健、足底)、制图员、保安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营业员、收银员、采购员、保管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广告设计师、社会工作者、营销师、项目管理师、物业管理员、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
职业技能评价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评价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人社部门备案的第三方考试评价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评价是国家职业技能等级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及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共同开发的对国家职业技能从业人员实行在线管理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全国各省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服务。
技能评价内容
国家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评价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评价考核。
申报要求
参加不同级别等级评价的人员,其申报条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评价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的级别。
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为:
初级评价: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中级评价: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
高级评价: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
评价方式
职业技能评价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报名方式
申请职业技能评价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评价申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申报技师、高级身份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还须出具本人的技术成果和工作业绩证明,并提交本人的技术总结和论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