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西安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2份(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一、办理条件:
1、两个职工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公积金账户内。
2、合并的两个职工账户姓名必须一致,且身份证号必须为相同的18位。
二、注意事项:
1、账户合并时,原则上保留当前在缴的“正常”状态职工账户。
2、职工账户在不同单位的,需转移至同一单位后再合并。
三、办理流程与须知: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打印业务回单
2、不收费;最多跑一次;承诺办理期限--即办
四、办理机构与时间:
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缴存银行地址和联系方式可点此查看——公积金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缴存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五、联系电话与表格下载:
029-12329或029-89650813
点此下载——《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xlsx
点此查看——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示范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