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一】线下办理地址
西安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分中心、管理部
【二】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2.单位集体代办:《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空表).docx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样表).pdf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空表.docx
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示范文本.pdf
【三】办理条件
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最近有连续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可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
更多内容:西安公积金各区县管理部地址及电话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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