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度灵活就业医保缴费通知
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申报材料
1.2019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2019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等)。
2.陕西省2020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3.2020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4.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
注意事项:1、本表内容除工资总额及其下属项目,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单独录入申报核定项目外,其余项目均由《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基数确认表》生成;
2、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总额小于个人缴费基数合计时,单位缴费基数应按个人缴费基数合计确定。
■附件下载:
《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