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区度灵活就业医保缴费通知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统一为96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10元,
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符合特殊身份参保条件的按特殊身份缴费标准进行缴纳。
二、待遇享受期
大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秋季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生,在校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350元)后,待遇享受期自9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度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年度内全省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到当年度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等,请及时联系高校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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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来源: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n81HoJuuYxjhEFZ-sbf_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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