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支持职工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按照优化提取业务办理流程、兼顾社会公平公正、确保公积金资金安全和保持提取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要求,拟对现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至6月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33466128@qq.com
2.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请在信封上注明“修改提取细则意见征集”)
附件:
1.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
2.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温馨提示:征求意见稿的新变化
1、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西安地区上年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提取限额随租金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西安地区上年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提取限额随租金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3、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应当申请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以此方式来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