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关于开通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业务用于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各贷款职工、各受托银行:
自2022年2月21日起,陕西省中心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业务,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受理范围:在省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本人或配偶在省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
二、所需资料:借款人身份证。如需使用配偶账户余额,还需提供借款人与配偶的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三、办理地点:申请人(或申请人和配偶)至贷款银行柜台办理,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暂未开通此项业务。
四、注意事项:
1、该业务支持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借款人、配偶)+还款银行卡(借款人)合并还款,业务提交后实时扣款。还款银行卡扣款部分,借款人本人需确认银行卡余额充足。
2、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各自需保留三个月的缴存额。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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