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西安住房公积金缓缴指南
一、办理条件:
亏损满一年以上,且职工工资没有保障,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
二、办理材料:
1、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原件1份;
2、《单位缓缴申请表》2份;
3、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经第三方审计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企业的证明等;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注意事项:
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为1年。期满后系统自动解除,仍不能正常缴存的企业,须重新申请。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流程与须知: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缴存银行办理--打印业务回单
2、不收费;最多跑一次;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内 。
五、办理机构与时间:
1、单位开户登记所属的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机构位置和联系方式可点此查看——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设机构”查询)
2、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
六、联系电话与表格下载:
029-12329或029-89650813
点此下载——《单位缓缴申请表》.xls
点此查看——单位缓缴申请表--示范样表.xls